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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日本签证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 本人有效护照原件。
    二、 所需材料
    1、“在留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签证表格一式两份。
    3、护照照片两张。
    4、照会:由*留学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注:“在留资格”注明赴日目的为研修者,办签时还需提供研修计划书,与日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三、**统一对外联系落实接受单位人员,办理签证时不需要“在留资格”。 
    四、签证所需时间:
    十天左右(个别项目和统一对外联系人员除外)。 
     


    公派留学人员赴日本须知

    一、赴日前的准备
    1、赴日前留学人员一定要通过导师、熟人落实好住房。*公派想住后乐寮者要提前三个月分别向日中友好会馆后乐寮室和大使馆教育处提出申请。
    2、赴日前将行期通告导师和校方。
    3、享受教育部全额资助人员,出境前两天需到“中心”财务处领取部分生活费。
    二、接机
    1、*公费留学人员(主要指统一对外联系人员)集体赴日,教育处负责派车去人接机,并根据情况在机场直接做出安排。由日方提供机票的*公派留学人员均由日方负责接机。
    2、*公费人员零星赴日,教育处不安排接机,留学人员下机后,可直接乘车去学习单位,也可直接到教育处报到。如果下机后不能直接到教育处报到,务请在十日内,将“报到证”寄往所属馆区教育处(组)
    3、单位公派人员教育处不负责接机、送站和提供住宿。
    三、留学人员赴使馆报到
    1、*公派留学人员(含*公费和日本*奖学金生)必须在到日后一个月内到教育处(组)报到(持护照、报到证,*银行货款项目人员持财务通知单),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
    2、享受日方奖学金的*公派人员,如距使馆甚远不便到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必须将报到证寄到所属管区的教育处(组),索取留学人员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寄回。
    3、单位公派人员亦必须将报到证寄给教育处(组)。
    四、到达日本后留学人员应办以下手续:
    1、及时向学校和导师报到。
    2、尽快与当地学友会(联谊会)取得联系。
    3、尽快到使馆报到(携带护照,报到证)。
    4、九十日内到当地“市(区)役所”办理“外国人登录证”。
    5、重要情况及时向大使馆教育处报告:
    (1)重大事故。
    (2)更换住所、电话。
    (3)更换学校、专业、导师。
    (4)通过进学考试(如:从修士考入博士课程)。
    (5)取得重*习、科研成果。
    五、教育处不宜接待日期如下:
    1、每周六、日;
    2、我国法定的节日;
    3、日本法定节日
    1月1日、 1月15日、 2月21日、 4月29日、
    5月3日、 5月4日、 5月5日、 9月15日、
    9月23日、 10月10日、 11月3日、 12月23日。
    六、地址、电话
    驻东京大使馆教育处地址:江东区平野2-2-9
    电话:(03)3643-0305;(03)3643-0295。
    驻大阪总领馆教育室地址:564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5丁目4番4号
    电话:06-821-2301;06-821-2304。
    驻札幌总领馆教育组电话:0081-11- 

    后乐寮地址、电话、负责人:
    テ东京都文京区后乐1-5-3
    后乐寮(留学生寮)陈晓光先生
    :03-3816-7118